"北京高校继续教育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备案

设立办法及管理意见"项目

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网络教育"、"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彰显了网络教育、继续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也为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厅【2016】1号)精神,"取消和下放利用网络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网校审批,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要求,出台《北京高校继续教育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备案设立办法及管理意见》,在当前形势下,对于指导试点高校规范设立学习中心,有序开展学历继续教育,确保学历继续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是大势所趋,形势所急。

学习中心是高校提高管理效率,实施学习支持服务的机构,是高校教学管理功能的延伸、辅助、执行与补充,是学生学习的有力助学者、促学者与引导者。其综合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继续教育的办学质量。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具有优质的高校资源,全国试点高校大多会在北京设立学习中心,而这些学习中心的备案、设立及后续管理,需要有效监督、管理和评价,所以出台"北京高校继续教育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备案设立办法及管理意见",具有紧迫性与必要性。

通过该项目的开展,积极实践习总书记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提升和带动试点高校开办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严格规范的学习中心备案和设立机制,指导和推进各试点高校在京学习中心的合理布局,形成继续教育的长效发展机制,为社会培养更多实用型人才,积极为北京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 形成严格规范的学习中心备案和设立机制,指导和推进各试点高校在北京地区学习中心的合理布局,规范建立一批可持续发展、有创新活力、服务水平优质的校外学习中心,培养更多社会需要的实用型人才,积极为北京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 加强在京学习中心的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管及服务体系,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定期开展和实施学习中心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学习中心办学质量与服务水平。
  • 形成《北京高校继续教育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备案设立办法及管理意见》系列研究成果,为各试点高校在京学习中心备案设立和管理提供依据,引导各试点高校合理、规范、科学的开展学习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 通过该项目的开展,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和带动试点高校开办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推广和辐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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